中新網北京9月2日電 (記者 馬學玲)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2日表示,目前,中國是世界上設立海事審判專門機構最多最齊全的國家,也是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國家,具備較為完善的海事法律制度和海事司法服務保障體系。
  自1984年中國首次設立海事法院至今已有30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並首次發佈中、英文版《中國海事審判白皮書》(1984-2014)。
  孫軍工介紹,由十個海事法院及其所屬39個派出法庭形成的全面覆蓋18000餘公裡海岸線、沿海沿江港口、通海可航水域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港口和水域的專門化海事審判格局,以及由海事法院及其上訴審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構建的“三級法院兩審終審制”專門法院體系,使中國成為世界上設立海事審判機構最多最完善的國家。
  其中,1992年頒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1999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標志著中國海事法律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其後陸續出台的關於海上保險、 船舶碰撞、船舶油污、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等16個司法解釋,逐步實現了對常規性海事糾紛的“全覆蓋”,保障了海事審判法律的統一、規範適用。
  孫軍工透露,30年來,全國海事案件數量總體上逐年以約10%的幅度持續增長。目前,中國是世界上設立海事審判專門機構最多最齊全的國家,也是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國家,具備較為完善的海事法律制度和海事司法服務保障體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97年初在第十七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在2010年之前將中國建設成為亞太地區海事司法中心的目標也如期實現。
  孫軍工表示,海事審判法官堅持公正、 高效、權威的司法主題,妥善裁判、調解了一批在國際國內有重大影響的海事案件,贏得了國際信譽,國外當事人選擇來華訴訟的海事案件逐年增多。
  據介紹,30年來,各海事法院共審結執結涉外涉港澳臺海事案件64747件,結案標的額摺合人民幣約800多億元。
  “我國海事審判已經成為國際航運界、海事司法界關註和研究亞太地區海事司法動態的重要參考。”孫軍工說。
  此外,海事法官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也取得顯著成效。孫軍工介紹,至2013年底,全國從事海事審判的法官共570人,其中90%以上具有碩士、博士學歷,具有學歷層次高、專業化程度強、懂法律懂航運外語好的特點。(完)
(原標題:最高法:中國成全球設海事審判機構最多最完善國家)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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